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quán)限:查看權(quán)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涉稅服務相關(guān)法律》每日一練:申請復議期限的起算(4.19)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Shadow 2021/04/19 09:17:01 字體:

備考稅務師,需要一點點積累才能到達好的效果。稅務師每日一練,教研老師精心總結(jié),老師點評,助你鞏固所學知識點!

單選題

根據(jù)《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下列關(guān)于行政復議一般申請期限計算方法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當場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計算 

B、具體行政行為依法通過公告形式告知受送達人的,自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C、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直接送達的,自受送達人簽收之日起計算 

D、行政機關(guān)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當事人,事后補充告知的,自行政機關(guān)發(fā)出補充公告的通知之日起計算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核申請復議期限的起算。行政機關(guān)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事后補充告知的,自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到行政機關(guān)補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計算。

點擊進入“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

稅務師:每日一練《稅法一》(04.19)

稅務師:每日一練《稅法二》(04.19)

稅務師:每日一練《財務與會計》(04.19)

稅務師:每日一練《涉稅服務實務》(04.19)

稅務師每日一練題目都是網(wǎng)校老師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題都會有相應知識點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議您做完題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練還提供專家點評,每周根據(jù)大家的測試結(jié)果,對于正確率較低的題目進行一下點評,以幫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