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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編報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建[2015]2號

頒布時間:2015-01-0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中央管理企業(y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規(guī)范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編報工作,加強報表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報對象

所有行政事業(yè)單位(含比照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和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非國有單位均應編報本報表。

二、編報內容

編報單位應編制資金平衡表、投資項目表、資產基本情況表等三張基礎表,并自動生成項目統(tǒng)計分析表(詳見附件1、附件2)。編報單位應分析編寫編制說明。

報表編制說明應至少包括五方面內容: 固定資產投資總體情況與分類投資情況、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財政性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報表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解決方法、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三、編報范圍

編報單位應將本年度在建項目(包括已安排投資未開工或未購置項目)、資產已交付使用但未辦理竣工財務決算項目、本年度購置固定資產項目、本年度辦理竣工財務決算項目、停緩建項目納入本年度報表編報范圍。

四、編報程序

編報單位應按年度及時完成報表編報工作,確保編報內容完整、真實、合理。報表由編報單位按照財務隸屬關系進行逐級編制、上報和匯總。

中央單位本年度報表由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匯總審核,經(jīng)審核無誤后于下一年度4月30日前報送財政部。

地方單位本年度報表由同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匯總審核,經(jīng)審核無誤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將審核無誤后的報表逐級報送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匯總審核后于下一年度4月30日前報送財政部。

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非國有單位按屬地原則選擇隸屬關系,并按相應程序編制和報送報表。

五、編報方式

報表以軟件為載體,定期發(fā)布于財政部官方網(wǎng)站和軟件公司網(wǎng)站,各級編報單位免費下載安裝。

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完成匯總審核工作后,通過軟件導出數(shù)據(jù),刻錄成光盤報送財政部。

省級財政部門完成匯總審核工作后,將數(shù)據(jù)通過財政部內網(wǎng)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系統(tǒng)報送財政部。

除上述報表電子數(shù)據(jù)外,編報單位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紙質版的資金平衡表、投資項目表(不含項目明細)、資產基本情況表、項目統(tǒng)計分析表、報表編制說明,并在報表封面簽字蓋章。

六、工作考核

財政部每年對報表進行匯總,并對編報工作的及時性、完整性、規(guī)范性、真實性、合理性等進行工作考核(詳見附件3)。對考核結果好的予以通報表揚。

鑒于報表統(tǒng)計范圍較大,涉及多部門業(yè)務范疇,中央各主管部門(單位)和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單位)、本地區(qū)所屬項目單位報表編報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做好部門間協(xié)調工作和報表布置工作。

今后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編制相關工作均按本通知執(zhí)行。執(zhí)行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請及時向財政部反映,以便報表適時修改和完善。

聯(lián)系單位及電話:

財政部經(jīng)濟建設司 68552890

北京久其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4001199797

財政部
2015年1月7日

附件下載:
    附件1-報表.xls 
    附件2-報表主要指標解釋.doc 
    附件3-報表工作考核指標.xls 
    2014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報表編制軟件.rar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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