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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新版教材和考試大綱預計會在12月份發(fā)布,在沒有正式發(fā)布之前,各位準備參加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的小伙伴,正處于緊張的備考階段,備考階段對于考生來說,最經(jīng)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知識點的遺忘,想要讓看過的知識牢牢地記在腦子里,小編建議對知識點進行反復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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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船稅法律制度
1.車船稅納稅人
車船稅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屬于稅法規(guī)定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2.車船稅的征稅范圍
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
【提示】其他車輛不包括拖拉機。
3.車船稅應納稅額計算
(1)乘用車、客車和摩托車的應納稅額=輛數(shù)×適用年基準稅額
(2)貨車、專用作業(yè)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的應納稅額=整備質(zhì)量噸位數(shù)×適用年基準稅額
(3)機動船舶的應納稅額=凈噸位數(shù)×適用年基準稅額
(4)拖船和非機動駁船的應納稅額=凈噸位數(shù)×適用年基準稅額×50%
(5)游艇的應納稅額=艇身長度×適用年基準稅額
(6)購置的新車船,購置當年的應納稅額自納稅義務(wù)發(fā)生的當月起按月計算。
應納稅額=適用年基準稅額÷12×應納稅月份數(shù)
4.車船稅稅收優(yōu)惠
(1)捕撈、養(yǎng)殖漁船,免征。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警用車船,免征。
(3)外國駐華使領(lǐng)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gòu)及其有關(guān)人員的車船,免征。
(4)對使用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
(5)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臺灣地區(qū)的車船,不征。
單選題
(2018年·單選題)根據(jù)車船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的是( )。
A.非機動駁船
B.電動自行車
C.摩托車
D.掛車
車船稅的稅目分為5大類,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不包括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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