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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VS行政訴訟
?。?)一般案件:或議或訴
除另有規(guī)定外,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guān)或者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guān)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征稅行為:先議后訴(復議前置)
?、賹Χ悇諜C關(guān)的征稅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guān)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及退稅、適用稅率、計稅依據(jù)、納稅環(huán)節(jié)、納稅期限、納稅地點以及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和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及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guān)委托征收的單位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行為。(P384)
?、趯斚认蛐姓妥h機關(guān)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guān)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申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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