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關于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考后資格審查的公告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省職改辦、省會計系列職改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職改辦﹝2014﹞3號),現(xiàn)將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事項公告如下:
1、2015年10月8日起開始資格審查,2015年11月20日結束。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在2015年10月23日前完成本地區(qū)初審工作,省職改辦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復審工作。
2、成績合格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考試登記表》(見附件1,必須雙面打印并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照片粘貼到《登記表》上),到各市州職改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本人應到現(xiàn)場,確有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達現(xiàn)場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必須攜帶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錯過2014年度初級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資格審查時補充資格審查。
3、考生無特殊情況應按規(guī)定時間和相關要求參加當年度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逾期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僅可參加下年度一次資格審查。
4、各市州職改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填寫《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蓋章確認并形成電子版。
5、各市州財政部門應在本地區(qū)初審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將初審合格考生《考試登記表》,以及加蓋“與原件核對一致”印章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各市州職改部門已蓋章確認的《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紙質版(含電子版),整理上報到省會計考辦進行成績確認蓋章并送省職改辦復審。
6、省職改辦對通過初審的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7、各市州財政部門依據(jù)省職改辦復審結果打印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的資格證書,并將資格證書、《考試登記表》送省職改辦蓋章。市州財政部門將制作完成的證書及《考試登記表》帶回并負責發(fā)放。
8、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職改辦、省會計系列職改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職改辦﹝2014﹞3號)辦理。
2015年8月10日
婁底:
時間:2015年10月20日-22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地點: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18辦公室。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