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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發(fā)放2024年度全省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大考生:
為做好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發(fā)放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發(fā)證機構
根據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管理有關要求,市、縣(市、區(qū))財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負責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發(fā)放管理工作。
二、發(fā)放程序
(一)證書發(fā)放流程。分為現(xiàn)場領取和郵寄領取兩種方式。
1.現(xiàn)場領取。202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為考前審核,領取時需攜帶資料:(1)本人領取:身份證原件。(2)他人代領: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考試合格人員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財政部門需要保留登記、簽字等領取記錄,留存?zhèn)洳椤?/p>
2.郵寄領取。證書郵寄為考生自愿申請。合格人員登錄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tǒng),點擊左側證書管理—證書申領菜單,填寫相關信息。各報考點財政部門復核確認相關信息后,以快遞形式郵寄證書,郵費由合格人員自行負擔。
3.存檔材料。已蓋“河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的《水平評價類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以下簡稱《合格人員登記表》)隨同證書一同發(fā)放領取。請按照《填表說明》(詳見附件)填寫相關信息后,交個人檔案管理部門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中。
三、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補辦流程
(一)補證流程。
1.合格人員在全國會計人員統(tǒng)一服務管理平臺提交信息采集并通過當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部門審核(已采集的人員不用重復采集)。
2.合格人員向市級財政部門公布的補證郵箱(見附件)發(fā)送證書補辦申請材料,市級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報省級財政部門。
3.省級財政部門復核后定期報發(fā)證機關履行證書補辦相關手續(xù)。
4.補辦證書完成后由當地財政部門通知考生領取。
(二)補辦材料。
補辦申報材料:(1)《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證書補辦登記表》PDF版;(2)身份證復印件或掃描件(正反)PDF版;(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的復印件或掃描件PDF版;(4)近期免冠1寸標準證件數字彩色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5)身份證信息、姓名信息有誤的,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相關證明掃描件PDF版;(6)修改信息的人員需交回舊證原件。
四、證書保管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41號)規(guī)定,對未按時領取的證書,由證書發(fā)放機構代為保管,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逐級提報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業(yè)統(tǒng)一銷毀。證書銷毀后,考生提出領取證書申請的,按證書補發(fā)相關流程辦理。
五、辦理時間
(一)證書發(fā)放時間。請查閱河北省財政廳網站—會計服務各市財政部門相關通知,或咨詢市、縣(市、區(qū))財政部門。
(二)證書補辦時間。證書補辦為集中辦理。請補證人員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1日前向市級考試機構提出證書補辦申請,逾期未申請將等下個季度集中辦理。
河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可前往官方原文下載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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