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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在備考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時候,《經濟法基礎》中有很多需要熟記的內容,其中還有很多的法律條文和時間,這些知識點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下面這道題是小伙伴們在上周每日一練的練習中,普遍做錯的題,為什么會錯呢?怎么樣記憶才更有效果呢?下面來看看正保會計網(wǎng)校老師的專業(yè)點評,幫助小伙伴們記憶哦!
多選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連續(xù)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續(xù)訂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單位可以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該情形包括(?。?。
A.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
B.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C.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D.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根據(jù)規(guī)定,只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才屬于可以不用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僅僅是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但是沒有達到嚴重程度的,應該繼續(xù)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選項A不是答案。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選項D的表述不全面,不是答案。
點評:本題考核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此題屬于基礎的考核點,這里大家在平時學習過程中應多注重總結,考試時這種題目也會出現(xiàn),要拿到相應的分值哦。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學員可以在網(wǎng)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不管是討論學習方法還是針對每日一練的一些看法、建議都可以在論壇上和大家交流。做題過程中,遇到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希望大家繼續(xù)支持每日一練,多多練習,積極討論。
祝廣大學員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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