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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1.異地提供建筑安裝、銷售不動產、出租異地不動產服務,都需要在項目(或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回到機構所在地申報,申報時可扣除已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的稅款,應該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應該填寫《附列資料(四)》和主表。
《附列資料(四)》應將異地提供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異地不動產已預繳的稅款分別填寫在第3欄“建筑服務預征繳納稅款”、第4欄“銷售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第5欄“出租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中。其中,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寫第3列“本期應抵減稅額”與主表中本期應納稅額相比較的較小者
如果主表中應納稅額較小則填寫應納稅額,并將差額填寫在第5列“期末余額”中。在主表中,上述已預繳稅款會體現(xiàn)在第28欄“分次預繳稅款”中,根據報表邏輯關系計算,不會形成重復交稅。
2.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按月申報納稅的,若只有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的,無其他業(yè)務且無結算收入,在機構所在地該如何申報?
答:在機構所在地需要按月申報,如果只有預繳稅款業(yè)務,無其他業(yè)務,填寫《附列資料(四)》“銷售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 ”的第2、3、5列即可,其他必填表填零保存即可。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收到預收款時需要按3%的預征率預繳稅款需要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第2欄,不能網上申報的地區(qū),需要攜帶加蓋公章的紙質報表到需要預繳稅款的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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