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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常出差的小伙伴們,你們的機票、火車票都進行增值稅抵扣了嗎?還沒有?還不會計算?今天讓小編來教教你!
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下面看一個例子,幫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車票抵扣增值稅的計算方法:
【例】2019年4月份公司財務部門取得一張員工張三的出差高鐵票218元,請問能否抵扣增值稅?
答:可以計算抵扣,無需認證。火車票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218÷(1+9%)×9%=18元
其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2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元
貸:庫存現(xiàn)金2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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