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yè)常見增值稅稅目如何區(qū)分?
問題:建筑企業(yè)常見增值稅稅目如何區(qū)分?
答案: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yè)的業(yè)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1.工程服務。
工程服務,是指新建、改建各種建筑物、構筑物的工程作業(yè),包括與建筑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者支柱、操作平臺的安裝或者裝設工程作業(yè),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工程作業(yè)。
2.安裝服務。
安裝服務,是指生產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y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yè),包括與被安裝設備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桿的裝設工程作業(yè),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yè)。
固定電話、有線電視、寬帶、水、電、燃氣、暖氣等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戶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3.修繕服務。
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yǎng)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yè)。
4.裝飾服務。
裝飾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飾裝修,使之美觀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yè)。
【補充規(guī)定】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為業(yè)主提供的裝修服務,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敦斦俊叶悇湛偩株P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fā)、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
5.其他建筑服務。
其他建筑服務,是指上列工程作業(yè)之外的各種工程作業(yè)服務,如鉆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平整土地、園林綠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腳手架、爆破、礦山穿孔、表面附著物(包括巖層、土層、沙層等)剝離和清理等工程作業(yè)。
【補充規(guī)定】納稅人將建筑施工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并配備操作人員的,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fā)、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
6.其他容易混淆
(1)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yè)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
即對不屬于建筑物或構筑物(包括建筑物或構筑物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固定資產(如柜式空調、交通信號燈等),如因已經損傷或喪失功能而進行修復并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應按“修理修配勞務”繳納增值稅,適用13%稅率;
(2)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yǎng)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yè),適用9%稅率。
(3)如未損害或喪失功能,僅提供日常檢測、保養(yǎng)等服務,按“其他現(xiàn)代服務業(yè)”繳納增值稅,適用6%稅率。
(4)園林綠化業(yè)務應根據業(yè)務實質進行劃分,園林綠化工程屬于其他建筑服務,適用9%稅率,與生活服務相關的綠化養(yǎng)護屬于生活服務業(yè),適用6%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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