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的概念以及計算方式?
一、 契稅是指什么?
它指的是我們的不動產(比如:房屋、土地)的產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時候,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照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的業(yè)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
二、 契稅除了和其他稅收有著相同的性質以及作用外,還有著它自身的特征
(1)征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征稅,契稅征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fā)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因此,契稅又帶有規(guī)費性質,這是契稅不同于其他稅收的主要特點。
(2)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當發(fā)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變動的價值,對產權承受人課征一次性契稅。
(3)契稅采用比例稅率,即在房屋產權發(fā)生轉移變動行為時,對納稅人依一定比例的稅率課征。
三、 繳納契稅應稅范圍
土地使用權的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四、 關于契稅的計算
契稅是采用的比例稅率,所以當計稅依據確定之后,就可以直接采用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1、 契稅的計稅依據:
當只有一個價格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不含增值稅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當無價格時: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當有兩個價格時: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其計稅依據為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當應補交契稅時: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
2、 關于契稅的稅率:
契稅實行3%~5%的幅度稅率。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中國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各地經濟差別較大的實際情況。因此,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稅率規(guī)定范圍內,按照該地區(qū)的實際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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