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在日常的生產生活中,公司和企業(yè)經常會有差旅費產生,這里面的涉稅問題你都清晰嗎?今天網校先來帶大家一起學習下這里頭包含的增值稅相關問題。
一、差旅費主要有哪些?
并無明確劃分。大多數企業(yè)在實務中差旅費具體包括的費用有以下幾類:
1、交通費:出差途中的車票、船票、機票等;
2、車輛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車輛、租用車輛等;
3、住宿費;
4、補助補貼:誤餐補助、交通補助;
5、市內交通費: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費用;
二、增值稅相關問題
1、符合稅法規(guī)定的交通費可以稅前扣除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政策依據: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特別注意哦!不是所有差旅費中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都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他們有以下限制!
1.需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
2.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否則不予抵扣。
因此,在開具發(fā)票時,該填寫的信息必須要求完整而正確的填寫,只能填寫企業(yè)的信息,而不能填寫為員工個人的信息。
3.企業(yè)報銷的外單位員工差旅費,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2、住宿費抵扣進項
企業(yè)員工因公出差發(fā)生的住宿費,屬于差旅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可以按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企業(yè)發(fā)生的住宿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能否抵扣主要取決于住宿費的“用途”,企業(yè)員工在公司經營地或注冊地發(fā)生的住宿費,只要不屬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取得專票認證后,也可以按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只要業(yè)務是真實的,因公出差支付住宿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
存在以下情況還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1.屬于職工福利性質范疇的,比如報銷的員工旅游、探親等情況下的住宿費;
2.員工或股東個人消費的;
3.屬于交際應酬給予客戶等報銷的;
4.企業(yè)免稅項目或簡易計稅項目編制人員出差發(fā)生的等。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3、車輛相關費用
車輛屬于公司,則出差途中發(fā)生的車輛費用,直接按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租用租車公司的汽車,租賃費和按租賃合同約定承擔的費用,直接按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就行了。
如果屬于“私車公用”的情況,企業(yè)財務人員要根據多方情況以及當地具體規(guī)定進行判斷和處理。如,公司和員工個人有無簽訂租車合同,合同有無約定油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歸屬等。
財會人必須掌握的100個涉稅問題,為財會人系統(tǒng)梳理了日常稅務中涉及的所有重要的稅收法規(guī),從新稅收政策解讀入手,講解最常見、最焦灼的100多個熱點稅務問題,通過案例詳解稅務風險,使您能迅速把握分析問題的思路和解決途徑。趕快報名了解吧>>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