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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一、應考人員應在每科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情況記錄卡》等資料“考生簽字”欄目簽名,并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在考桌桌面的左上角。
監(jiān)督考試試卷袋啟封的應考人員應仔細檢查試題卷袋是否完好并在《考場情況記錄卡》指定位置簽字確認。
二、在每科考試開始后遲到30分鐘以上的應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應考人員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退場時應考人員應舉手示意,告知監(jiān)考人員,并在《考場情況記錄卡》等資料指定位置填寫交卷時間并簽字確認。
三、應考人員只能攜帶2B鉛筆、橡皮、鋼筆、圓珠筆及沒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進入考場,其他物品一律禁止帶入,違者按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四、應考人員應按規(guī)定在答題卡和答題卷指定位置用正楷正確填寫(涂)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件號,填寫處用藍色或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涂點處用2B鉛筆;并從答題卷首頁取下第5號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內。錯貼條形碼、錯填(涂)姓名和準考證號造成成績無法確認的,責任自負。
五、應考人員在解答試題時,答題卡應按各試題要求和答題卡上的要求將答題結果使用2B鉛筆填涂在指定位置內,答題卷應按各試題要求使用藍色或黑色的鋼筆或圓珠筆解答,用鉛筆解答的為無效答題卷。答題結果填寫(涂)在試卷、草稿紙或未填寫(涂)在指定答題位置無效。
六、應考人員在考試中,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出現(xiàn)違規(guī)行為的應考人員,將依照《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受到處理,有關處理情況將向其所在工作單位通報。
七、考試結束時間到,應考人員應立即停止答題,將所使用的答題卡、答題卷、試題卷及草稿紙整理后分別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監(jiān)考人員當眾清點回收。待監(jiān)考人員宣布退場時,應考人員立即退出考場,不得將答題卡、答題卷、試題卷及草稿紙帶出考場外。
八、應考人員臨場生病或遇其他必須臨時到考場外處理的事項,需經監(jiān)考人員批準,由流動監(jiān)考人員陪同處理;不能繼續(xù)堅持考試的,應停止考試。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退出考場的應考人員應到備用教師等候,不得擅自離開考點,違者將按違規(guī)行為進行處理。
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00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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