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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稅務總局調整山西內蒙青海煤炭資源稅稅額

2004-12-21 9:58 國稅總局 【 】【打印】【我要糾錯
    12月1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將山西省境內煤炭資源稅稅額調整至3.2元/噸,青海省、內蒙古自治區(qū)境內煤炭資源稅稅額調整至2.3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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