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盡管審議結果尚未公布,但草案的具體內容已經逐漸清晰,國務院研究室宏觀司副司長叢明昨日向記者透露,《修正案》將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納稅額的每月減除費用標準由原來的800元上調到1500元,并且規(guī)定各地應統(tǒng)一執(zhí)行該標準,不允許擅自浮動。
據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結束后,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將于9月舉行立法聽證會,對該草案中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問題,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與建議。本次聽證會是《立法法》明確立法聽證會制度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的首次立法聽證會。
800元上調到1500元
叢明表示,1500元的標準比較適合目前老百姓的收入狀況,此外,《修正案》還增加了對于高收入者加強征管力度的條款。
叢明告訴記者,這次對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國務院準備工作比較充分,前期對于修改的條款進行了反復論證。并且該《修正案》比較符合民意,大多數百姓都比較期待,因此最終獲得審議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大。他表示,人大的審議有望在一兩個月內完成,最快的話《修正案》年內就有可能實施。
新浪網關于個稅起征點的網絡調查顯示,在參與調查的6萬多名網友中,60%以上的網友希望起征點調高到1600元至2000元,23%選擇其他,只有不到1%的網友選擇了目前普遍實行的800元至1200元。
全國執(zhí)行統(tǒng)一扣稅標準
叢明透露,出于保持稅制統(tǒng)一、簡單的考慮,《修正案》規(guī)定各地不允許擅自浮動費用扣除標準。由于目前有些地區(qū)費用扣除標準已經在 1500元以上,叢明表示,這些地區(qū)也需要將標準拉回到1500元,未來擅自浮動扣除標準將被視為違法。他表示,該政策將對收入較低的西部地區(qū)構成利好,該地區(qū)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將會減輕。
對于過去擅自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地方政府,全國人大和財政部都曾經表示,自行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做法是違法的。在個稅法修訂完成前,必須按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地方沒有隨意改變稅法規(guī)定的權力。對于地方提高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做法,國稅總局曾多次專門發(fā)文,要求予以糾正。
調節(jié)收入差距不能光靠個稅
對于利用個稅調節(jié)收入差距的問題,叢明表示,這次調整個人所得稅將費用扣除標準提高,不是立足于調節(jié)收入差距,而是立足于給工薪階層減輕稅收負擔,增加消費。
叢明表示,真正調節(jié)個人收入差距比較有效的稅收手段應該是考慮開征物業(yè)稅,除此之外還有遺產稅,贈與稅。今后一段時期,隨著條件逐步的成熟和征管條件健全以后,這些稅都要建立起來。通過多環(huán)節(jié)、多稅制的體系建立起來以后,才能有效地達到對個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調節(jié)。
人大今日審議個稅修正案 將起征點提高至1500元
上一篇:國家稅務總局清理完善流轉稅政策
- 發(fā)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