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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稅“網(wǎng)羅”車船稅意見

2004-3-29 17:10 中國稅務報·郭濤 【 】【打印】【我要糾錯
    從3月15日至4月30日,北京市地稅局在網(wǎng)上就個人機動車船使用(牌照)稅繳納方式、征繳時間和宣傳渠道等向廣大市民征詢意見,納稅人的意見將作為調(diào)整征收方式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據(jù)統(tǒng)計,截至3月24日12時,共有552人參與投票。其中,認為納稅協(xié)查卡應該保留的占51%,認為最方便的繳納稅款方式是到銀行征收網(wǎng)點繳納的占57%,認為個人機動車車船使用(牌照)稅征期設置隨車輛年檢時一同繳納比較方便的占61%.此外,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渠道獲得有關的稅收知識的人占絕大多數(shù)。

    如何更快捷地繳納個人機動車車船使用(牌照)稅一直被廣大私車車主所關注。目前,北京市采取的是以持有IC卡的納稅人到代征單位(農(nóng)行、商行)繳納稅款;對未辦理IC卡的納稅人到稅務機關指定的征收點或工商銀行繳納稅款的征收方式。征期也由以前的1個月改成現(xiàn)在的3個月。北京市地稅局在網(wǎng)站上廣泛征詢納稅人的意見,是為了探索新的個人機動車車船使用(牌照)稅的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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