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決定進一步強化稅源監(jiān)控管理,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在屬地管理的前提下,針對不同行業(yè)、不同規(guī)模及不同信譽等級,對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并提出,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和零散稅源,講求征收成本,簡化辦稅手續(xù),有條件的地方,可充分利用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地方財政的基層機構實行依法委托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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