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四川內江市一國稅所長聘用兩名黑老大代征國稅

2003-6-9 10:46 華西都市報·高冰潔 【 】【打印】【我要糾錯
  內江一國稅所長違反規(guī)定,聘用兩名黑社會頭目為稅務所代征員。6日上午,內江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這名涉嫌濫用職權的國稅所長。

  公訴機關指控:1994年夏天,陳再、周永江、鄧延武等人(均已判刑)見內江市中區(qū)牌樓壩水果市場生意興隆,遂成立公司,密謀將水果市場控制起來,在水果市場內敲詐勒索、強迫交易。1997年8月,內江東站新建水果市場,陳再、鄧延武向時任內江市中區(qū)國稅局牌樓稅務所所長的賴黎明提出當稅務所協稅員要求,賴黎明未經上級稅務機關和領導同意,違反規(guī)定,擅自聘用陳再、鄧延武為稅務所代征員,并為其制發(fā)代征員證。市中區(qū)國稅局領導發(fā)現后,明確要求賴黎明不能使用陳再、鄧延武,但賴黎明拒不執(zhí)行指示,直至2001年3月陳再、鄧延武等人被公安機關查處。2002年6月,內江市中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判處陳再有期徒刑17年,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判處鄧延武有期徒刑6年。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賴黎明身為國家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反規(guī)定聘用陳再、鄧延武為代征員,對以陳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長、壯大起到了重要作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內江市中院對此案將擇日宣判。
相關熱詞: 四川 內江 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