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業(yè)爭請明星任代言人 20多位明星繳個稅120萬
今年以來,泉州市“星訊”不斷,諸多企業(yè)不惜重金聘請明星擔任形象代言人,而大部分明星主動納稅。昨日,記者從泉州市地稅局獲悉,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截至9月26日,今年已有20多位演藝界明星在泉州市繳納個人所得稅120多萬元,其中周迅以單筆稅款31.3萬元居首位。
今年來,泉州一些企業(yè)為提高品牌知名度,先后聘請趙文卓、周迅等當紅影星、歌星擔任形象代言人。周迅擔任晉江某制衣公司和某食品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她獲得酬金時,由制衣公司主動代扣代繳了其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31.3萬元,這是晉江市地稅局迄今為止征收的最大一筆個人所得稅。而食品公司按合同規(guī)定,每月支付給周迅一定數(shù)額的勞務報酬費用。泉州市地稅局按規(guī)定將周迅納入正常戶管理,為其辦理稅務登記證并單獨建檔,每月由其代理人向地稅部門按期報繳納稅款。周迅成為泉州地稅部門納入稅收日常管征的首位形象代言人。
此外,一些在泉州市舉辦的活動也請來明星助興。如9月9日舉行的“中國綠色行”走進惠安——第五屆泉州旅游節(jié)大型公益文藝晚會,中央電視臺節(jié)目主持人孫小梅及文藝界的張也、孫悅、滿文軍、孫國慶等人到場表演助興。該場晚會屬非商業(yè)性演出,沒有對外售票,演員的報酬不高,11人共交個人所得稅17660元。
據(jù)泉州市地稅局有關人士介紹,盡管該局加大了個人所得稅監(jiān)控力度,但也有部分在泉州擔任形象代言人的明星未在泉州繳納個人所得稅,有的明星與承辦單位或企業(yè)簽訂不含稅的勞務報酬合同,而支付方又不主動履行代繳義務,采取轉(zhuǎn)移支付、虛假合同等形式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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