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湖北省個體戶增值稅起征點上調(diào)
20日從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獲悉,自5月1日起,湖北省個體工商戶增值稅起征點將大幅上調(diào)。具體規(guī)定為:銷售貨物的個體商戶的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000元提高至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主要指加工修理修配業(yè)務)的個體戶,月銷售額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按次數(shù)繳納增值稅的流動商戶,每次(日)銷售額仍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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