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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管理服務型轉變 梅州建立稅務質疑約談制度

2003-8-19 14:7 梅州日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梅州市地稅局在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中,緊緊圍繞稅收為地方經(jīng)濟發(fā)展提供優(yōu)質服務這一主題,從建立新的制度入手,促進機關作風的轉變。最近該局根據(jù)省地稅局的要求,建立稅務質疑約談制度,實現(xiàn)稅收執(zhí)法從“監(jiān)督打擊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

  稅務質疑約談,是指地稅稽查局或稅務分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后發(fā)現(xiàn)異常,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出疑問或約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到稅務機關進行解釋,責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查自糾、解釋說明稅務機關所提出的涉稅問題,并責成質疑約談對象自查并依法糾正的一種工作方法,質疑約談對象在答復期限內自查補繳的稅款,稅務機關只加收滯納金,從而體現(xiàn)了征納雙方關系平等的文明執(zhí)法的新觀念。

  稅務質疑約談的對象范圍主要是實行查帳征收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但是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進行質疑約談:署名舉報以及有具體線索或翔實材料的匿名舉報案件;上級交辦及有關部門轉辦的案件;按規(guī)定對稅務稽查案件進行復查的案件;進行質疑約談可能有礙稅務檢查的其它案件。

  隨著《質疑約談制度》的推行,將會對提高地稅納稅服務水平,提高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營造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良好稅收環(huán)境;減少稅務檢查成本及隨意性、盲目性,減輕納稅人負擔;優(yōu)化稅收招商引資環(huán)境,對實施“四個梅州”戰(zhàn)略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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