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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黃磷出口關稅將按20%征收

2005-5-13 12:57  【 】【打印】【我要糾錯
  據(jù)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消息,經(jīng)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下文(稅委會[2005]7號),停止執(zhí)行黃磷出口10%的暫定稅率,恢復按20%計征出口關稅,執(zhí)行期為2005 年6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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