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海關了解到,CEPA從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全國已有深圳、拱北、廣州、上海、廈門等口岸進口了CEPA項下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商品,原產地全部為香港,進口貨值約1893萬港幣,進口商品主要有藥品、服裝、著色料、香料等。其中經廣州海關關區(qū)進口的貨值約570萬港幣,占全國的30%。
目前,廣州海關對列入CEPA項下零關稅清單的進口貨物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一是貨物原產地證書符合CEPA要求,并且能在聯網核查系統與電子底賬對碰成功,經審核單證及貨物進口情況正常的,即可以享受CEPA稅收優(yōu)惠;二是進口貨物原產地證書不符合CEPA要求或在聯網核查系統中不能與電子底賬對碰成功,貨物暫不可以享受CEPA稅收優(yōu)惠,海關指導企業(yè)先繳納保證金提取貨物,并在規(guī)定的90天內補交符合規(guī)定的CEPA原產地證明后方可享受CEPA稅收優(yōu)惠。
據悉,近來已有多批貨物循由上述兩種方式進口,如總貨值為550多萬港幣的港產“和興百花油”以及近800箱港產“小兒止咳水”等。
海關有關人員提醒進口企業(yè),隨著時間的推移,CEPA項下的進口貨物將會大幅度增加,只有按要求向海關提交符合規(guī)定的原產地證書屬于CEPA 項下的原產于香港的進口貨物,方可享受“零關稅”稅率。
你知道零關稅進入內地的香港商品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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