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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征收有五大弊端 官員稱近期改革比較困難

2003-6-24 13:45 財富時報·張靜 【 】【打印】【我要糾錯
  有專家肯定地說,財政部財政所的報告可以看作是針對因“非典”而擱置的個稅改革向政府發(fā)出的提醒、督促的信號。

  日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發(fā)布了一份報告,指出我國貧富分化加劇,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為此,報告建議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并降低工薪階層的稅率,對3000元—5000元這一區(qū)間內的居民收入應采取低稅率政策,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

  國家稅務總局特邀研究員錢晟教授肯定地向記者表示,該報告的出臺意在針對因非典而擱置的個稅改革向政府發(fā)出提醒、督促的信號,因而吸引了國內各大權威媒體競相轉載。有專家預言新一輪個稅改革即將拉開帷幕。

  個稅五大弊

  國外常把中國的個人所得稅稱為“羅賓漢稅種”,在體現社會公平的同時,帶有更多劫富濟貧的色彩。但國家發(fā)改委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東琪認為:“目前個人所得稅制度有‘劫貧幫富’的嫌疑!

  其一,工薪階層稅率偏高。如今工薪階層月薪3000-5000元里面增加了很多的支出內容,貨幣分房、醫(yī)療支出、教育費用、養(yǎng)老保障,這部分月薪僅夠人們維持生計用,但目前稅制仍然按照富人的標準來對他們征稅;

  其二,起稅點太低,F行的個人所得稅800元起征點還是20年前制定的,當時一位副省長的工資也就是一個月兩、三百塊錢。如今物價上漲了,而起征點卻不變,等于變相擴大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面,實際上加重了百姓的稅收負擔。許多人士認為,比最低生活線略高一點就收稅,于情于理都不合適;

  其三,逆調節(jié)。目前,來自工薪所得項目的稅收收入占到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的40%左右,中低收入工薪階層本不是個人所得稅要調控的對象,反而成為了征稅主體。財政科學研究所劉尚希處長認為,從調節(jié)的角度來看,這完全是走到了事情的反面;

  其四,分類征收。中國的現行個人所得稅采用的是分類征收,由于納稅人收入來源不同,征繳的次數不同,存在收入多的納稅人繳納的稅少,收入少的納稅人卻繳納稅多的現象;

  其五,納稅人權利、義務不對等。在市場經濟中,利益是永恒的,納不納稅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你納稅越多,將來你所享用的東西就應該越多。但我國目前存在納稅人權利缺失的問題。納稅者對自己所繳稅收的使用無投票權,納稅人得不到應有的政府服務,甚至納稅人對自己所繳納的稅收被人貪污和浪費,也無法有效制止,而且納稅者得不到應有的被社會尊重的地位。

  戴著“鐐銬”前行

  劉尚希處長為記者分析,改革的進展受困于思路的分歧、出臺時機的選擇以及財政的壓力等等這些有形或無形的“鐐銬”。

  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征收制度不完善是事實,但在怎么調整上決策層和專家都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和爭論。

  錢晟教授認為,個人所得稅征收點,不能全國一刀切,應由國家劃出個標準,每個省選擇接近自己實際的線。但同濟大學一位財稅專家則擔心差別稅率極易造成資金倒流,不利于相對貧困落后地區(qū)的發(fā)展。如果上海早一步調高個稅免征額或起征點,這將使江浙一帶“富人“資金在短期內流向上海,必然會使上海的物價與消費產生巨大波動,而江浙地區(qū)則會面臨“斷金”的窘境。

  有觀點認為起征點的高低并不重要,關鍵還要看是否有其他的減免項目。但一些專家極力倡導簡單稅制,提出扣除項目太多太細,很多納稅人沒有能力去填表計算,就連不少征稅者也沒有能力。在制度不到位的情況下,太多彈性規(guī)定會導致不公平和腐敗。此外還存在綜合稅制與分稅制之爭。有學者認為,按收入來源不同分類征稅,雖便于操作,但顯失公平;然而不考慮納稅人負擔不同而以同一稅率征稅,也有悖公平稅負的理念。

  稅制改革推出的關鍵還要看時機的把握,配套環(huán)境和措施直接決定和影響了改革的成效。同時,稅改人員還要詳細計算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劉處長表示這里面不確定的因素太多。2002年個人所得稅首破千億元大關,而這時把起征點提高到1500,降低工薪階層稅率,就要充分考慮到這個國家第二位的財政收入會縮水多少,特別是在今年非典疫情給國家財政提出了巨大挑戰(zhàn)的情況下,國家有沒有這個實力將改革進行到底。

  此外,劉處長還擔心,如果預計提高起征點,原來屬于征收范圍的收入將來可能屬于免征范圍,這個消息一旦被媒體炒作,可能會給某些人以逃稅、漏稅的機會。

  方案兩年內出臺?

  個稅改革能否在年內實現破冰之旅?國家財政局一位負責人表示稅制改革動一發(fā)而牽全身,近期實現比較有困難。但他表示改革已是定局,關鍵看時機的選擇了。而廣州地稅局個人所得稅處負責人透露說,國家稅務部門有望盡快調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個人所得稅法》去年已經基本完成了修法準備工作,修訂方案已交有關部門論證。

  今年3月上旬,民建、民盟等民主黨派向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提交了多份關于解決我國目前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問題的提案,財政部明確表示國家將對個人所得稅稅制進行綜合改革,減輕工薪階層稅負。全國人大代表揭曄向本次人大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

  財稅專家錢晟教授表示個稅改革呼聲這么高,尤其在起征點上各方已經達成了共識,它不再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而僅僅是一個政治進程的問題了——由于涉及到《個人所得稅法》的變化,必須履行規(guī)定的立法程序。新一屆國家領導人上任后本應該著手個稅改革問題,只是在百年大疫面前,計劃被迫擱淺。如今非典疫情既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改革也將被重新提上議程。

  錢教授還認為非典造成的收入減少、就業(yè)難等問題可能會使新政策的出臺變得更加迫切。而隨著經濟發(fā)展,各地經濟水平差距的拉大,一些城市已經“按捺不住”,利用國家允許各地地方稅務局定一個“個稅免征額”,在起征點上進行了實質性的破冰。

  上海率先從上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執(zhí)行1000元的個稅免征額,即國家規(guī)定的800元起征點+每月的車貼、飯貼等“應減除費用”200元。廣州與杭州去年也將個稅起征點實際分別抬高到1260元和1100元,深圳和珠海的分別是1600元和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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