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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新聞線人所得應(yīng)納20%所得稅

2004-10-15 14:31 來源:中廣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隨著媒體競爭的加劇,新聞單位給新聞線人發(fā)獎金已逐漸成為“流行趨勢”。重慶市地稅局人士昨天表示,新聞線人所得應(yīng)按次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據(jù)了解,目前重慶市一些都市類報紙每天開出的線索獎勵金額均達到好幾百元,每條線索分別獎勵幾十元到上百元,且還有上漲的趨勢。

    地稅部門人士表示,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新聞報料人的收入屬入偶然所得,應(yīng)按次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的稅率為20%.

    但地稅部門也表示,征收新聞線人的個人所得稅“有難度”。這些人的線索費通常都是直接從相關(guān)新聞單位領(lǐng)取,因此要求他們主動納稅困難較大,全市目前尚沒有針對這類人的專項納稅統(tǒng)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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