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學洪原是三臺農村信用社的職工,1997年辭職下海來綿陽當了一個刻印章的個體戶。2002年,他的印章廠加盟國盾網絡,成為公安機關定點制作防偽印章單位。開始,稅務機關給他定了100元/月的稅額。憑著過硬的質量和良好的信譽,鄧學洪的業(yè)務發(fā)展很快,成立了分支機構,營業(yè)額不斷上升,他又主動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他4次主動申報。幾年來,鄧學洪已向國家納稅3萬多元。
游仙區(qū)地稅局直屬分局的一同志告訴記者,對個體戶實行的是定額稅,稅法要求個體戶主動申報,但像鄧學洪這樣一年之內數次申報要求多交稅的少有,這說明鄧學洪思想覺悟高,法制觀念強,納稅意識強。
鄧學洪回答說,他這樣做沒有任何目的,只是想把生意做好,他認為主動納稅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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