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避稅是指企業(yè)為了實現(xiàn)利潤最大化和稅負最低化,研究各國稅收法律之間的差異,策劃個人或集團內部財務節(jié)稅計劃,以規(guī)避納稅。
外資企業(yè)都各有避稅秘方,雖然說避稅違反了稅收立法意圖,有悖于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但避稅并不違法,法律上存在合理避稅之說。正因如此,很多外資企業(yè)采取各種招術,以達合理避稅的目的。
轉讓定價 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張小姐透露,他們在審計外資企業(yè)的時候,常會遇到一些利用現(xiàn)有中國稅法不健全進行轉讓定價的避稅方法。
張小姐舉例說,她在審計中,就遇到一家總部設在國外分部設在國內的加工制造企業(yè),總部有意提高原材料成本價格,增大負債,在售價不變的情況下,使收益減低,甚至出現(xiàn)虧損,在虧損后,還會增加投資,常年如此,稅務部門拿這種做法也無可奈何。這種做法被審計人員叫做“轉移定價”。這家企業(yè)“長虧不倒”的做法在很多外企中也很盛行。
轉讓定價是現(xiàn)代企業(yè)特別是跨國公司進行國際避稅所借用的重要手段。在現(xiàn)代經濟生活中,許多避稅活動,不論是國內避稅還是國際避稅,都與轉讓定價有關。它們往往通過從高稅國向低稅國或避稅地以較低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或者從低稅國或避稅地向高稅國以較高的內部轉讓定價銷售商品和分配費用,使國際關聯(lián)企業(yè)的整體稅收負擔減輕。
貸款高利率利用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高于國際市場價格,或隱藏在設備價款中的一種手法。外商利用人們不了解設備和技術的真實價格,從中抬高設備價格和技術轉讓價格,將企業(yè)利潤向境外轉移。它們在抬高設備價款的同時,把技術轉讓價款隱藏在設備價款中,以躲避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納的預提稅。
勞務收費標準“高進低出”。關聯(lián)企業(yè)之間相互提供服務或勞務,通常是境外公司收費高,境內公司收費低甚至不收費。有的還虛列境外公司費用。
資產評估提高折舊 張小姐曾遇到過一家香港公司,每年都要對其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其在華子公司因為要與香港母公司進行合并報表,所以也要同時評估其在華房產。這也是外資一種避稅的有效方法。如房地產評估增值,每年計提的折舊也會相應的增加,納稅自然也會相應減少。
國際避稅地建公司記者還從一位曾在臺灣某企業(yè)工作過的陳小姐那里得知,在避稅港注冊也是一種辦法。他們那里曾經也采用過相同的辦法。在國際避稅地建立公司,然后通過避稅地的公司與其他地方的公司進行商業(yè)、財務運作,把利潤轉移到避稅地,靠避稅地的免稅收或低稅收減少稅負。在長三角地區(qū),一些外資企業(yè)的投資方來自英屬維爾京群島等地方,而實際在島上,它們可能只有一間辦公室。
運用避稅港進行避稅是跨國納稅人減輕稅負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而維持稅收制度在籌措國家財政資金方面的有效性,又是各國稅務當局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在跨國納稅人不斷運用避稅港的情況下,國家的稅收權益不斷遭到損害,稅收收入受到影響,稅收的公平原則也相應遭到破壞。因此,許多國家尤其是發(fā)達國家特別注意如何防止跨國投資經營者運用避稅港從事避稅活動。
其他方法層出不窮外企避稅另一主要手段是利用關聯(lián)交易,高進低出。這種手段占到避稅金額的60%以上。另外,目前外商投資中國的資金中,60%以上是借貸資金,即便是一些實力雄厚的國際公司也向境內外銀行借大量資金,利用稅前列支利息,達到少交或免交企業(yè)所得稅的目的。
反避稅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部門。稅收制度不夠完備,地區(qū)間、部門間的不協(xié)調,是避稅形成的客觀原因。專家指出,應從稅法和征管兩方面完善和加強現(xiàn)有稅收體制。首先,現(xiàn)行的涉外的稅法規(guī)定外商投資企業(yè)享受著和內資企業(yè)不同的稅收政策,這種稅收設置,為合法避稅行為提供了一個很大空間。只有內外資企業(yè)所得稅合并,才能夠進一步完善稅法和嚴格征管,在反避稅上從根本上打下一個非常好的基礎,否則,現(xiàn)在兩套稅制,隨意性很大。
其次是征管方面。在征管手段上要跟上計算機的信息控制,另外也涉及到出口退稅和騙稅問題,要求海關、外貿部門和稅務機關三方面能夠迅速信息相通,這些方面和國際上都還存在差距,需要進一步改進。
企業(yè)合理避稅各種招數(shù) 合法避稅的空間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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