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兩年社會各界對利息稅的不滿似乎越來越大,以至于每到兩會期間都要來一次大討論。從媒體上看,主張取消的既有政府機關如商務部、又有經濟學家如蕭灼基,還有作家楊絳先生等。要求取消的人大多持以下理由:不管窮人、富人,只要到銀行存款都要繳納利息稅不公平;不管存錢多少,利息稅稅率都是20%不合理;當初征利息稅是為了啟動內需,把銀行存款趕出來,但不僅目的沒達到,銀行存款反而越來越多;現(xiàn)在存款利率已變成了負利率,在這種形勢下征收利息稅對低收入者無異于雪上加霜。那么,利息稅真的到了該取消的時候嗎?
其實,遠非如此。利息稅并沒有那么多毛病,它也并未給我國經濟與生活帶來那么多麻煩。
先來看公平問題。把利息稅的納稅人確定為中高收入者,給低收入者免征利息稅應該是個好想法,但從我國目前實際情況看,那只能是個美好理想。銀行又如何確定來存款的人月收入多少、家庭經濟狀況如何?如果只從他的存款數目判定,那又怎么知道他在別的銀行存了多少錢?應該指出的是,1999年11月恢復征收利息稅之時,政策制定者已經想到了公平問題,明確規(guī)定利息稅收入集中用于三個方面,即增加國有企業(y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補貼、提高退休職工養(yǎng)老金發(fā)放標準,以及提高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有些環(huán)節(jié)公平是容易實現(xiàn)的,而有的環(huán)節(jié)則比較困難,先易后難應該是明智之舉。
再來看利息稅的“一刀切”。應該說實行累進稅率較為科學、合理,但在我國信息化水平不高的條件下,強行推行累進稅率,實際上等于擺著個大漏洞等著納稅人去鉆。試想,只要多開幾個戶頭就可以按低稅率納稅,那何樂而不為呢?幾年前一位政策制定部門的高級官員曾發(fā)感慨:我們能不知道什么樣的稅制最科學、最合理嗎?但我們制定出來的政策必須能夠實行,也就是必須能夠推行下去,基于此,很多時候我們選定的制度不是最優(yōu)的,而是次優(yōu),甚或談不上優(yōu),這就是現(xiàn)實。筆者以為,這段話在今天依然適用。為了實現(xiàn)利息稅制度的優(yōu)化,所有銀行需要聯(lián)網,所有存款需要實現(xiàn)實名制,稅收政策制定部門也需要不斷探索。
最后看征收利息稅到底是為了什么。利息稅是1999年11月1日恢復征收的,當時各界最期盼的就是利息稅能夠力挽狂瀾,抑制人們不斷到銀行存款的熱情,把大量存款趕到市場上去。但遺憾的是,我國居民儲蓄余額從利息稅恢復征收時的6萬億元,攀升到了目前的14萬億元。這是利息稅“不中用”嗎?如果把此項“罪過”歸咎于利息稅顯然沒有道理。人們熱衷于把錢存進銀行,與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密切相關,人們對子女教育、住房、養(yǎng)老、醫(yī)療所需心里沒底,當然只能選擇存錢以備不時之需。而利息稅恢復征收只是選在了那個時機,它的根本功能不是啟動內需,而是組織財政收入與宏觀調控。從前者看,利息稅收入穩(wěn)定且逐年有所增長,從后者看,它的用途完全是為了調節(jié)貧富差距,這就說明,目前的利息稅是良稅,沒有取消的必要,如果要改,只能是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