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規(guī)劃初稿里面曾經寫入了社會保障稅的內容,但是有關方面反復斟酌以后又沒有把這個作為正式內容寫入進去”。在日前舉行的“中國財富論壇”上,“十一五”規(guī)劃專家組成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十一五”期間政府應該積極探索設立社會保障稅的問題。
賈康表示,在中國社會保障發(fā)展前景上,應該把現在基本社會保障基金的統籌層級,盡可能提升到省級統籌,并爭取發(fā)展成為全社會統籌,這樣才能夠使人力資本在統一市場里,在沒有社保壁壘的狀態(tài)下自由進入,這是符合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改革方向。
現在社�;鹌毡樵诘胤娇h市級統籌,僅有個別地方做了省級統籌,因此當人們在改變工作地點后,往往出現原工作地所交納的社保費無法轉到新工作地的情況。
“如果能夠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把社會保障費提升到省級統籌,并進一步向全社會統籌推進的話,社會保障繳費就可以轉為更規(guī)范的社會保障稅的形式”,賈康說,目前很多地方,社會保障繳費的征收已經由稅務機關代理了,這樣可以減少征收成本,而且減少繳費拖欠,對以后構建和諧社會的發(fā)展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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