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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出口退稅率對調(diào)整外部不均衡收效甚微

2006-7-4 8:43 第一財經(jīng)日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我國可能針對鋼鐵、非鐵金屬、紡織品行業(yè)和其他輕工業(yè)部分實行降低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率2%的政策,在近期引起廣泛討論。一些觀點認為出口退稅稅率降低2%等同于人民幣升值2%,對此高盛持有不同看法。

  高盛認為,相比真正的人民幣升值2%,減少出口退稅率的做法對于調(diào)整中國外部不均衡的作用甚微。因為不相應地減少進口關稅率,會扭曲相關的進出口價格。這種做法不會增加中國的進口需求,并且也不會減少通脹壓力。

  首先,減少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率等同于在出口商品上給國內(nèi)的出口商加稅,在沒有相配套的進口關稅降低的情況下,產(chǎn)生的效應等同于人民幣名義匯率升值再加上進口關稅增加,只會使社會財富流失。

  單方面減少出口退稅只能降低出口需求,并不會增加進口需求。與之相比,提高人民幣名義匯率能夠同時調(diào)整進出口兩方面的需求,在減少出口需求的同時增加進口需求,可以更有效地幫助中國減少貿(mào)易順差。

  人民幣名義匯率的升值也可以減少國內(nèi)的通脹壓力,升值以后金融環(huán)境立即得到緊縮。而且目前尚沒有任何一個市場存在對稅率的對沖機制,如果稅率經(jīng)常發(fā)生變化的話,將造成額外的效率損失,并使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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