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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個稅須先開證明 教育儲蓄儲戶取款遭遇難題

2006-9-8 10:3 廣西新聞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南寧市民盧先生未雨綢繆,為兒子辦理了教育儲蓄。如今,兒子如愿考上了大學,教育儲蓄也已到期。但盧先生在取款時,卻因為沒能提供“證明”,而不得不放棄享受免征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

  儲戶遭遇取款難

  兒子上初一時,盧先生就用兒子的名字到銀行開戶,為他存了一筆教育儲蓄。兒子升入高中就讀時,他用戶口本、學生證等證件順利將1.9萬多元的教育儲蓄取了出來。由于教育儲蓄在免稅和利率兩方面都有優(yōu)惠,嘗到了甜頭的盧先生在兒子進入高一年級就讀時,又存了一筆教育儲蓄,為兒積攢上大學的費用。

  經過高中3年的學習,盧先生的兒子今年考上了桂林一所大學。9月1日,3年期的教育儲蓄也已到期。盧先生當天一大早就拿著兒子的身份證、戶口本、準考證、錄取通知書等證件,到位于南寧市濱湖路的一家銀行營業(yè)廳辦理取款手續(xù)。

  盧先生沒有想到,他這次取款遇到了難題。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取款時要享受優(yōu)惠政策,必須到他兒子就讀的大學開具“證明”。盧先生想不明白,難道戶口本和大學錄取通知書不能證明兒子的情況嗎?再說,兒子的學校遠在桂林,一時半會哪能開得了“證明”?但工作人員說,按照規(guī)定,沒有“證明”就不能享受相關優(yōu)惠。

  最后,盧先生為了盡快取出錢,放棄了免稅政策,2萬元的存款一共被扣了223.4元的利息稅。

  免稅須先開“證明”

  9月5日下午,記者聯系了給盧先生辦理業(yè)務的這家銀行的梁女士。她解釋說,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教育儲蓄可免征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儲蓄到期后,盧先生必須出示證明他兒子是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義務教育是指小學一年級至初中三年級)的在校生的“證明”。這個證明表格應該由學校到稅務局領取,然后為家長開具。梁女士說,盧先生取款當天,銀行工作人員已向他解釋了這個規(guī)定,但盧先生不理解。

  隨后,該銀行廣西區(qū)分行的周女士向記者證實,去年年底,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發(fā)布了《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其中規(guī)定,教育儲蓄到期前,儲戶必須到所在學校開具“證明”�!白C明”樣式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印制,由學校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白C明”一式三聯,第一聯學校留存;第二、第三聯由儲戶在支取本息時提供給儲蓄機構;儲蓄機構應將第二聯留存?zhèn)洳�,第三聯在每月辦理扣繳稅申報時一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此外,該辦法還明確規(guī)定,對于不能提供“證明”的儲戶,其教育儲蓄不享受利率優(yōu)惠,其利息所得應按有關規(guī)定扣繳利息稅。周女士說,該分理處經辦員的做法是按規(guī)定辦事。

  異地如何開證明

  記者將周女士的答復反饋給盧先生,他對于規(guī)定中的“證明”手續(xù),仍然表示不理解。他說,小孩要上大學,現在正是用錢的時候,如果先去桂林的學校開“證明”,來回的路費加上其他費用,差不多要花200多元,而教育儲蓄免去的利息稅也才200多元,這樣并不劃算。

  對此,記者就盧先生提出的質疑,與周女士對話。

  記者:儲戶到異地開“證明”,會產生不少額外開支,有人覺得不劃算。

  周女士:其實,教育儲蓄每一賬戶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人民幣,一般的儲戶不單單只準備這一筆錢。他們可以先讓小孩去大學報到,并籌款交第一年的學費。等小孩在學校開好“證明”,回家時將“證明”帶回儲蓄所在地,再取出教育儲蓄,用這筆款來交以后幾年的學費。

  記者:如果有的儲戶家境比較貧困,急著等這筆錢來交第一年學費呢?

  周女士:如果這樣,我們只能建議儲戶和學校先聯系,將自己的情況寫個報告,看學校能不能把“證明”郵寄過來。不過這只是我的個人建議,至于學校能不能接受,還有待學生和學校方面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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