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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增值稅下調4%

2007-4-19 9:11 華西都市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昨日記者獲悉,為支持宣傳文化事業(yè),國家相關部門從今年起,將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增值稅稅率由17%下調至13%.據介紹,享受優(yōu)惠增值稅的音像制品包括正式出版的錄有內容的錄音帶、錄像帶、唱片、激光唱盤和激光視盤。

  電子出版物包括軟磁盤、硬磁盤、集成電路卡等以數字代碼方式,使用計算機應用程序,將圖文聲像等內容信息編輯加工后存儲在具有確定的物理形態(tài)的磁、光、電等介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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