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jīng)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國家稅務總局重申:股票交易所得不需要納稅

2008-1-10 17:4 中國新聞網(wǎng) 【 】【打印】【我要糾錯

  據(jù)中央電視臺報道,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通報剛剛開展的2007年12萬自行申報情況,重申股票交易所得不需要納稅。

  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jù)去年的經(jīng)驗,北京、上海、廣州、江蘇等城市仍是年收入12萬以上個稅申報重點地區(qū),估計今年的申報人數(shù)會超過去年的163萬人,和去年相比,今年申報的項目仍是11項不變,但明確了財產(chǎn)轉讓所得是指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屋轉讓所得。

  此外再次明確,只有測算出2007年度股票出現(xiàn)盈利的情況,才需申報,而且股票交易所得不需要納稅,對個人轉讓所得,因為需要辦理交易印花稅均需要如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