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qū)、企業(yè)出口的磷產品,在現有出口稅率的基礎上,以出口完稅價格為基礎,加征100%的特別出口關稅。
分析人士認為,此舉對國內的磷礦石生產企業(yè)影響不大,但相關部門是否會對其下游產品磷酸鹽的出口加稅值得留意。
據財政部通知,此次調整涉及天然磷酸鈣、天然磷酸鋁鈣及磷酸鹽白堊(磷灰石除外)、磷灰石和黃磷(白磷)等多種磷產品,其出口關稅將分別由目前的10%和20%,變?yōu)檎{整后的110%和120%.
磷礦石和黃磷的出口占國內總產量的比重都較少。據了解,兩類產品出口總量各占其各自總產量的5%和10%左右。國泰君安的一位研究員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加征關稅的原因,可能是遏制國內企業(yè)抬高產品價格。目前國際市場價格為200美元/噸左右,而國內的出廠價格為一噸350到400元人民幣左右。國內外價格倒掛,有可能導致國內產品大量出口,引起國內供需不平衡。
不過,由于磷礦石的下游生成品磷酸鹽出口數量較多,其主要是牙膏等產品的原料,因此國家是否會對下游產品征稅可能更引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