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經(jīng)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從這天起,資源稅將從此前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按照《細則》,石油和天然氣將采取從價征收的方式,調(diào)整后的稅率變成銷售額的5%-10%,并暫時按照5%的標準征收。同時對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氣和三次采油暫按綜合減征率的辦法落實資源稅減稅政策。
從價計征之前,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按每噸原油30元、天然氣每立方米7-9元的方式征收資源稅。
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是資源稅改革的核心內(nèi)容。鑒于石油和天然氣價格節(jié)節(jié)攀升,“從價計征”意味著稅賦增加,油企開采成本增加,同時意味著地方政府收入增加。
在我國,由于上游石油天然氣資源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所壟斷,看上去新資源稅改革的最大“受害者”將是這三大油企。
前三季度,中石油上游勘探和開采板塊的油氣當量9.6億桶;中石化國內(nèi)原油和天然氣產(chǎn)量分別為226.8百萬桶和3823億立方英尺;中海油上游勘探開采凈產(chǎn)量80.9百萬桶油。
事實上,新資源稅正式在全國范圍內(nèi)實施之前試點工作已經(jīng)開始。自2010年6月1日起,率先在新疆進行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2010年12月1日起,國家又在其它西部省(區(qū))進行了這項改革試點,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定額改為從價定率。
試點的直接結(jié)果導致中石油、中石化所繳納的資源稅增加。今年上半年,中石油、中石化的資源稅比去年同期分別增加了50.12億元和7億元。
在新資源稅將全面實施已成現(xiàn)實后,三大石油公司對資源稅改革的反應(yīng)不一。由于中石油占據(jù)了我國大部分油企勘探開采資源,因而新資源稅改革最大的“受害者”便是中石油。反觀之,中石油由于自采量相對少很多,受到的沖擊相對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