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進一步做好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工作,規(guī)范稅收執(zhí)法,確保各項稅收政策落到實處,稅務總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情況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個體工商戶稅收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是否認真落實提高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和營業(yè)稅起征點政策;核定定額程序是否符合規(guī)定,特別是定額公開和公示制度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采取“一刀切”等方式隨意調高定額現象;是否存在通過改變納稅期間等方法,變相回避執(zhí)行起征點政策現象。
。ǘ┪写髑闆r。重點檢查:委托代征程序是否規(guī)范,稅務機關與代征單位的權利義務責任是否明確;對代征單位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進行了稅收政策輔導;代征單位是否存在隨意調整定額,違規(guī)征收稅款情況。
(三)稅收強制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稅收強制執(zhí)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相關稅務法律文書是否規(guī)范開具和使用;是否存在擴大查封、扣押對象范圍情況。
。ㄋ模┙M織收入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嚴格按照“依法征稅、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開展工作;是否存在突擊收稅、強制預繳稅款等違規(guī)征稅行為。
各地稅務機關在對上述內容實施檢查的基礎上,可根據本轄區(qū)內個體工商戶稅收管理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他檢查內容。
二、檢查步驟和時間安排檢查工作以各地自查和稅務總局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為自查整改和重點抽查兩個階段。
(一)自查整改各地要以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突出問題為重點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發(fā)現的問題,要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計劃。各地應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將自查報告上報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可將電子版通過FTP上傳至制度處文件夾下)。
(二)重點抽查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稅收征管檢查組將于2012年11月至12月對部分。▍^(qū)、市)國稅局、地稅局進行抽查,被抽查單位應在抽查前準備以下材料:1.自查報告;2.自查中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
三、工作要求此次檢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tǒng)一部署,扎實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稅務總局報送自查報告。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切實維護稅法的嚴肅性。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