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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報告建議人均住房超40平米部分應征收房產稅

2012-11-28 10:59 轉自互聯(lián)網 【 】【打印】【我要糾錯

  社科院28日發(fā)布報告,提出應及時推廣滬渝經驗,對城鎮(zhèn)居民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米部分,無論住房為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征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huán)節(jié)房產稅,且新增商品房和現(xiàn)有存量房均納入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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