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納稅籌劃實例——不含增值稅的計算
三、不含增值稅的計算
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是包含消費稅,而不含向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如果銷售額中包含有增值稅,則應將增值稅分離出來,再計算消費稅,其計算公式是:
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率或征收率)
例如:廣州市某化工廠2003年3月銷售給某連鎖超市化妝品一批,總金額為11.7萬元,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30%.
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率)
=11.7÷(1+17%)=10(萬元)
化妝品中包含的增值稅稅額=10×17%=1.7(萬元)
應納消費稅稅額=10×30%=3(萬元)
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是包含消費稅,而不含向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如果銷售額中包含有增值稅,則應將增值稅分離出來,再計算消費稅,其計算公式是:
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率或征收率)
例如:廣州市某化工廠2003年3月銷售給某連鎖超市化妝品一批,總金額為11.7萬元,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30%.
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率)
=11.7÷(1+17%)=10(萬元)
化妝品中包含的增值稅稅額=10×17%=1.7(萬元)
應納消費稅稅額=10×30%=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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