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低稅率的印花稅籌劃案例

來源: 編輯: 2004/04/13 09:55:38 字體:
    依據(jù)印花稅條例規(guī)定:各類經(jīng)濟合同訂立后,不論合同是否履行,都應按合同上所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jù),依照不同項目的適用稅率,計算交納印花稅。

    對訂立合同納稅籌劃的重點之一是:選擇低稅率的項目。下面通過例子來說明其具體做法。

    例如:深圳市某家具廠接受本市一家私城的委托,負責加工一批家具,總價值為1000萬元,加工所需原材料700萬元,零配件100萬元。

    其納稅籌劃方法:

    (1)按總價值簽訂合同,其應交納印花稅為:

    應納稅額=1000萬元×0.5‰=5000(元)

    (2)按材料和加工費分開簽訂合同,其應交納印花稅為:

    應納稅額=800萬元×0.3‰+200萬元× 0.5‰=3400(元)

    (3)只是就加工費部分簽訂合同,則其應交納印花稅為:

    應納稅額=200萬元×0.5‰=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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