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雪爾稅收思想
羅雪爾的賦稅思想主要體現在其《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等書中。他把權利思想劃分為私權的觀念和社會的或國家的觀念。認為私權的國家主要依靠私權的財源,即封建領地及國家事業(yè)而存在,社會的整體的國家則依靠賦稅而生存。在論述從私權的國家向社會的國家過渡的歷史長河中,論及資本主義經濟發(fā)展過程時說:“任何賦稅都是個人享樂的犧牲。政治財富將為物質財富所收買。政治財富的購買的利弊得失與國家的命運有關。賦稅不應從財產中而應從收入中征收這一原理,只在稅額已達到極大程度時,才具有實際意義,”(《歷史方法的國民經濟學講義大綱》,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