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減稅項目(五)

來源: 編輯: 2004/06/09 13:37:09 字體:
    五、減稅項目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經(jīng)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嚴重自然災(zāi)害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其他經(jīng)國務(wù)院財政部門批準減稅的。

    (四)對稿酬所得可以減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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