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有關規(guī)定,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只有在以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跡象發(fā)生變化而引起的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高于其賬面價值時才對已計提的減值準備轉回,轉回的金額不應超過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同時要求在轉回已確認的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時,轉回后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不應超過不考慮計提減值準備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即取得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正常情況下計提的累計折舊后的余額。在計算確定轉回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時,除了應計算當期要轉回多少減值準備外,還要考慮兩個因素:一是沖銷沒有轉回的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即應沖銷的營業(yè)外支出),二是增加計提的折舊。上述三項指標《企業(yè)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及其指南雖有詳細的講解,但學習起來仍有比較大的困難,本人認為可用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一、當可收回金額大于固定資產按正常情況計提折舊后固定資產凈值時
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沖銷沒有轉回的減值準備(即沖銷的營業(yè)外支出)=按正常情況下計提折舊后固定資產的凈值—在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
增加計提的折舊=原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沖銷沒有轉回的減值準備
二、當可收回金額大于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于正常情況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凈值時
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原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正常情況下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凈值—可收回金額)
沖銷沒有轉回的減值準備(即沖銷營業(yè)外支出)=可收回金額—在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
增加計提的折舊=原計提的減值準備—(按正常情況下計提折舊后固定資產的凈值—可收回金額)—沖銷的沒有轉回的減值準備=本期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沖銷的沒有轉回的減值準備
[例1]ABC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生產型企業(yè),有關資料如下:(1)2000年12月份購入一臺大型設備并投入使用,全部價款為200萬元(含增值稅進項稅),該設備預計使用壽命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10萬元。(2)2003年1.2月31日,公司在進行檢查時發(fā)現,該設備發(fā)生減值,可收回金額為101 萬元。(3)2005年12月31日公司在進行檢查時發(fā)現,以前期間據以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各種因素發(fā)生變化,對公司產生有利影響,可收回金額為 140萬元。(4)假設整個過程不考慮相關稅費,該設備一直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凈殘值始終為1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沒有發(fā)生變化,為簡化起見,本例按年計提折舊。
有關數據計算分析如下:
1、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每年應提折舊=(200-10)÷10=19(萬元)
累計折舊=19×3=57(萬元)
2、2003年12月31日應計提減值準備=(200-57)-101=42(萬元)
3、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
每年計提折113=(101-10)÷7=13(萬元)
4、截止2005年12月31日累計折舊=19×3+13×2=83(萬元)
5、截止2005年12月31日
按正常情況計提折舊后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200-19×5=105(萬元)
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200-19×3-13×2-42=75(萬元)
6、由于可收回金額140萬元大于按正常情況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凈值105萬元,因此
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沖銷沒有轉回的減值準備(沖銷的營業(yè)外支出)=105-75=30(萬元)
增加計提的折舊=42-30=12(萬元)
7、轉回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420000
貸:營業(yè)外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300000
累計折舊 120000
[例2]假如2005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為100萬元,其他資料如例1.
由于可收回金額100萬元大于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85萬元,小于正常情況下計提折舊固定資產的凈值105萬元,因此有關數據計算如下:
1~5項計算結果同例1.
6、轉回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2-(105-100)=37(萬元)
沖銷沒有轉回的減值準備(即沖銷的營業(yè)外支出)=100-75=25(萬元)
增加計提的折舊=37-25=12(萬元)
轉回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370000
貸:營業(yè)外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250000
累計折舊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