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1997年6月30日,甲企業(yè)從某銀行取得年利率10%、三年期的貸款100000元,現因甲企業(yè)財務困難,于2000年12月31日,進行債務重組,銀行同意延長到期日至2003年12月31日,年利率降至7%,免除積欠利息350000元,本金減至800000元,利息按年支付,但附有一條件:債務重組后,如甲企業(yè)自2002年起有盈利,則利率回復至10%,若無盈利。仍維持7%利率。則甲企業(yè)和某銀行的賬務處理如下:
甲企業(yè)的賬務處理:
計算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
債務重組日,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本金+利息
=1000000×(1+10%×3.5)
=1350000(元)
將來應付金額=本金+應付利息+或有支出
=800000×(1+7%×3)+800000×(10%–7%)×2
=1016000(元)
長期借款的賬面余款 1350000
減:將來應付金額 1016000
其中:面值 800000
應計利息(800000×7%×3) 168000
或有支出[800000×(10%–7%)×2] 48000
計入資本公積金額 334000
由于債務重組后賬面余額含有將來應付本金800000元、將來正常應付利息168000元和48000元的或有支出,因此,以后各期發(fā)生的正常利息支出和或有支出應作為沖減重組后債務的賬面價值處理。
會計分錄:
第一,2000年12月31日債務重組時:
借:長期借款——債務重組 1350000
貸:長期借款——債務重組 1016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34000
第二,2001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時:
借:長期借款——債務重組 56000(800000×7%)
貸:銀行存款 56000
由于債務重組后的賬面價值含利息支出,因此,利息支出作為沖減債務賬面價值處理。
第三,假設甲企業(yè)自2002年起盈利,2001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時,甲企業(yè)應按10%的利率支出利息,則2002年需支付利息80000(800000×10%)元,其中含有支出24000元。
借:長期借款——債務重組 80000
貸:銀行存款 80000
2003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次利息80000元和本金800000元時:
借:長期借款——債務重組 880000
貸:銀行存款 880000
第四,假設甲企業(yè)自2002年起仍沒有盈利,2002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時:
借:長期借款——債務重組 56000
貸:銀行存款 56000
2003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期利息56000元和本金800000元時,還需將原計入債務賬面余額的或有支出48000元轉入資本公積(假設或有支出待債務結清一并結轉)。
借:長期借款——債務重組 904000
貸:銀行存款 856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8000
銀行的賬務處理(假設銀行沒有對該貸款計提貸款呆賬準備):
計算:
中長期貸款的賬面余額 1350000
減:將來應收金額 968000
其中:面值 800000
利息 (800000×7%×3)168000
債務重組損失 382000
由于債權銀行沒有對該項貸款計提呆賬準備,因而應將該項差額在債務重組日確認為當期損失。
會計分錄:
2000年12月31日:
借:中長期貸款——債務重組 968000
營業(yè)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382000
貸:中長期貸款 1350000
2001年12月31日收取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56000
貸:中長期貸款——債務重組 (800000×7%)56000
由于債務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含正常利息收入,因此,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債權的賬面價值處理。
假設甲企業(yè)自2002年起有盈利,2002年12月31日收取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80000
貸:中長期貸款——債務重組 56000
營業(yè)外收入 24000
由于甲企業(yè)自2002年起有盈利,銀行應按10%的利率計收利息,并在以后的1年里,債權人計收80000(800000×10%)元的利息,其中含或有收益240000[80000×(10%–7%)]元,正常利息收入56000(800000×7%)元已含在中長期貸款的賬面價值中。
2002年12月31日收取本息時:
借:銀行存款 880000
貸:中長期貸款——債務重組 856000
營業(yè)外收入 24000
假設甲企業(yè)自2002年起沒有盈利,2002年12月31日收取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856000
貸:中長期貸款——債務重組 856000
由于甲企業(yè)自2002年起沒有盈利,銀行應按7%的利率計收利息,在以后各年里,銀行每年收取56000(800000×7%)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