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基于與債務人財務困難有關的經濟或法律上的原因,對債務人作出平常不會考慮的讓步。在多數情況下,為困難債務重整,它包括取消債務抵押物的購回權,取得資產的所有權或轉移資產而清償債務,或者接受債務企業(yè)的權益證券若借款利率的降低反映了市場利率的下降,或發(fā)行給債權人的新債務證券反映了現行市場利率,或此項債務重整上租賃契約的變動,則此債務重整也不是困難債務重整。
會計上,困難債務重整可分為:(1)轉移資產的全額清償;(2)接受權益證券的全額清償;(3)修改債務條件,如降低利率、延長期限、降低本金或利息的金額;(4)上述方式的組合。
如果債權人收到的資產或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等于或大于債權人應收到賬在價值,或者債務人讓出的資產或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等于或大于債務人應付的賬面價值,則此薦債務重整不是困難債務重整。因為債務、債權的賬面價值可能不同,一項債務重整對債務人是困難債務重整,而對債權人卻不是。債務人將應收款項、不動產或其他資產轉移給債權人,全額清償應付款,其應付款賬面價值超過所轉移資產公允價值的部分,應確認為重整利得。所轉移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若有差額,則其差額確認為資產處置損益(不是重整利得或損失)。債務重整損益和資產處置損益均就歸入營業(yè)外收支。取消抵押物購回權及取得資產所有權的處理方法也和轉移資產的處理方法相同。如果債務人發(fā)行或讓出權益證券給債權人,以全額清償應付款,則應付款賬面價值超過其公允價值的差額,確認為重整利得。債務人將按公允價值來處理其發(fā)行的權益證券,讓出權益證券的賬面價值。
修改債務條件包括降低已設定的利率、延長期限、降低債務的面值或應付利息,或上述方式的組合。困難債務重整的債務人延期償還債務,并不改變應付款的賬面價值;除非此賬面價值超過新條件下未來現金支出總額。此時,應付款的賬面價值將降低到未來現金支出總額。此時,應付款的賬面價值將降低到未來現金支出總額(本金及利息),并確認重整利得。以后,所有現金的支出將作為應付款的減少。如果修改條件中未來現金支出總額超過其應付款的賬面價值,債務人將計算使未來現金支出額與應付的賬面價值相等的有效利率,并且以此利率確定利息費用及未來支付金額的本金部分。困難債務重整同時包括轉移資產、讓出權益證券及修改條件,也應采用上述程序,但資產轉移及出讓權益證券的重整利得,必須在考慮修改債務條件之前加以衡量并記錄。
債務人加總各項困難債務重整的利得,并按稅后基礎列報為非常項目(若影響重大)。除了與讓出權益證券有關的成本之外,重整時發(fā)生的直接成本將在從債務重整利得中減去。重整利得總額及其對每股收益的影響金額,所轉移資產的利得或損失總額,及每一項重整的主要變動情況及條件等均應加以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