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廬江縣審計局四項制度推進審計信息化工作
為進一步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shè)工作,提升審計信息化工作整體水平,2012年以來,安徽省廬江縣審計局建立并完善審計信息化工作制度,不斷推進審計信息化工作。
一是加強計劃管理,分解任務(wù)。根據(jù)省、市審計信息化工作總體安排,結(jié)合我局實際,出臺了《廬江縣審計局2012年審計信息化工作計劃》(廬審〔2012〕15號),對2012年度審計信息化工作任務(wù)進行布置和分解,責任劃分到人,明確完成時限。
二是規(guī)范操作,提高水平。出臺了《廬江縣審計局審計項目電子化流程控制管理辦法(試行)》(廬審〔2012〕23號),推行列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所有審計項目全部實行電子化流程控制,全面推行審計項目“雙復(fù)核”。明確了從審計項目立項開始,到電子檔案歸檔的全過程,各科室單位和人員的職責,加強審計項目全過程數(shù)字化控制與管理,全面提高審計項目的電子化流程控制水平。
三是完善考核機制,鼓勵先進。重新修訂并出臺了《廬江縣審計局審計信息宣傳獎勵暫行辦法》(廬審〔2012〕21號)和《廬江縣審計局審計信息化工作考核辦法》(廬審〔2012〕24號),成立考核工作領(lǐng)導(dǎo)小組,每年年底對各科室單位的審計信息化和審計信息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jié)果在全局范圍內(nèi)予以通報,并作為評先評優(yōu)的重要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