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法是根據(jù)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彌補了年限平均法只重使用時間不考慮使用強度的確定,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企業(yè)一輛運輸卡車原值為100000元,預計總行駛里程為50萬公理,其報廢時的凈殘值率為5%,本月行駛4000公里,該輛汽車的月折舊額計算如下:
單位里程折舊額=[100000×(1-5%)]÷500000=0.19
本月折舊額=4000×0.19=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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