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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的賬務處理

2010-1-14 14:8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我公司前期與人合作,對方提供土地價值一億一千八百萬,后期我公司以兩億元付給對方,然后對方退出我公司股份,土地歸我方,請問這個差額部分應該如何做賬務處理?是否要交稅?在土地閑置時應該繳納哪些稅費?出售時應該繳納哪些稅費?

  【解答】你方差額部分應計入無形資產(chǎn),購入無形負資產(chǎn)無稅,土地閑置應繳納土地使用稅,出售時包括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責任編輯:文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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