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家建設需要占用土地,收到補償金如何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
【問題】
政府修路的時候占用了我們工廠門口的一小塊地,給予我公司補償金。我們的廠房還是照常經(jīng)營的。請問收到的補償金如何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
【答案】
表述的業(yè)務屬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1)財務處理:假設這塊地原計入了無形資產(chǎn),則這部分無形資產(chǎn)做清理。
具體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累計折舊
貸:無形資產(chǎn)
營業(yè)外收入
?。?)稅務處理:這種性質的土地不屬于不征稅收入,因為這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給貴公司的補償,是一種交易行為,不屬于財政補貼行為。
稅務上貴公司需要交納土地流轉的稅金,但可以申請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的減免。具體政策如下:
?、佟敦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guī)定"中第一條第三十七款規(guī)定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稅。
?、诟鶕?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chǎn)免征土地增值稅?!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guī)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chǎn),是指因城市實施規(guī)劃,國家建設需要而被政府批準征用的房產(chǎn)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免征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