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納稅義務的個人不讓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個稅是否有風險
【問題】
因有納稅義務的個人不讓代扣代繳個稅是否扣繳義務人不代扣代繳個稅就沒有風險了?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次修正)第三十條規(guī)定,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有納稅義務的個人不讓代扣代繳個稅,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扣繳義務人不代扣代繳而不上報稅務機關是存在稅務風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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