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買香港股票,取得香港上市公司的分紅,是否免征個稅
【問題】
個人通過深港通購買香港股票,取得香港上市公司的分紅,是否免征個稅?
【答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jiān)會關于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lián)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第一條第(三)項規(guī)定,自2016年12月5日起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lián)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應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內地個人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lián)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由中國結算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個人投資者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持有效扣稅憑證到中國結算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
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個人通過深港通購買香港股票,取得香港上市公司的分紅,不能免征個稅。應按20%計算繳納個稅。如個人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持有效扣稅憑證到中國結算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